2015年廣西自治區梧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非中小學教師崗位)【招430人】
4.面試的組織和實施
市屬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組織。
面試人員名單在梧州人才網(http://www.wzrc.gx.cn/)和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網站或政務信息欄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委托招聘單位書面通知其本人。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簡章》規定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經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
5.面試方式
可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試成績在每個招聘崗位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三)考試總成績確定
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各50%權重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加分)÷2;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者進入考核程序。如此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筆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者進入體檢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結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報考市直、城區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報考各縣(市)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人員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檢測。
(四)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五)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復檢,原則上,復檢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考核、體檢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市(縣)人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
九、人員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初任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辭聘或解聘后,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單位的紀檢、監察人員要對本單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實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如發現有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一、其他說明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3817878
監督電話:0774-3817655
原標題:梧州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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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梧州市面向社會考試招聘事業單位(非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xls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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