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宿遷市屬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已結束,根據《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簡章》規定,筆試合格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市考試鑒定中心1號樓1樓(湖濱新區紫薇大道17號)。
二、參加人員
(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各1名工作人員。
(二)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的考生(附件1)。
三、資格復審流程
(一)市人社局在資格復審現場設政策咨詢處,牽頭組織實施資格復審工作,對資格復審中出現的各種政策問題現場給予答復,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全程監督實施。
(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實施資格復審。考生持所有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具體見《簡章》、《崗位簡介表》要求)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窗口前進行復審。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簡章》、《崗位簡介表》、《報考指南》等對考生提供的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對于符合規定和資格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并在該考生《考生報名信息表》(單位、考生各留存一份)上簽字確認,所有復印件材料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留存;對于不符合規定和資格條件的,當場告知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并隨即通知遞補考生參加資格復審。
經審查,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的、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放棄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現場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人員簽字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繳費。
(四)資格復審工作全部結束后,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資格復審名冊表》報市人社局事業處。
四、資格復審紀律和責任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復審人員按照政策規定審核,因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缺乏工作責任心等導致資格復審結果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當事人紀律責任。考生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件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五、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5年普通高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同時,考生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原則上應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3張。在職人員若進入體檢環節,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六、遞補考生資格復審截止時間
根據《簡章》規定,為避免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特規定遞補考生資格復審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30。
七、擬定于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在市考試鑒定中心舉行面試。請資格復審合格考生注意關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面試公告。
原標題:宿遷市市屬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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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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