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肅張掖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2015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組織工作人員公告》公布的考錄職位及錄用名額和筆試成績,共對323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名單見附件),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8月9日至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點:張掖市丹霞東路17號(軍分區十字向西150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18辦公室(聯系電話:0936-8360909、8360910)
二、資格復審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要求,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提供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3.已就業的考生,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介紹信中須有經辦人員簽名)。
現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需提供由其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的介紹信原件(縣區考生由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出具介紹信);內容包含本人身份證號、單位性質、本人身份、何時以何種方式進入該單位等內容。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大學生村官):需向縣(區)委組織部提出申請,并報請市委組織部同意。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原件和復印件。
“民生實事項目”人員,需提供縣區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4.畢業后派遣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后,已辭職或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單位同意辭職或解除勞動關系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工作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黨員證明材料。
三、其他事宜
未按上述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按所在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等事項另行通知。凡參加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市考錄辦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原標題:關于張掖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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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考錄辦
2015年8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