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蕪湖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40人】
為做好2016年度蕪湖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結合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現就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編委核準,2016年度蕪湖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4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招聘公告同時在蕪湖市衛計委網站( http://www.wuhuwsj.gov.cn)、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ahwh.hrss.gov.cn)、蕪湖先鋒網(http://wuhu.ahxf.gov.cn)等網站統一發布。
三、組織方式
2016年度蕪湖市衛計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報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蕪湖市衛計委負責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筆試、面試工作,面試后各招聘工作環節(步驟)在市衛計委統一部署下,由各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過程接受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統一時間為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逾期不再補報。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