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季福建漳州市醫院、市中醫院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58人】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從事放射崗位人員還需根據衛通[2011]2號《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完成崗前必檢項目的體檢。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在職報考者應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當地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門)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考核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或考核合格后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受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內不到招聘主管部門辦理手續的,視同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七、其它事項
(一)招聘職位要求“全日制”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二)未指報名時為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5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并參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專業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含“臨床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或“臨床醫學博士”。
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表情況或證明等有效憑證,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負責認定。
(四)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且均為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五)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職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學歷(位)報考。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15.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15.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職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六)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七)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是指按照國家、省衛計委有關規定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內容取得合格證書。
(八)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用人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十)本次公開招聘監督工作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察室(電話:0596—2052067)實施監督。
(十一)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十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考試方案的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漳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春季漳州市醫院、市中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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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漳州市醫院、市中醫院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漳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2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