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錄用公務員和工作人員考試簡章【招3613人】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6年全區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為了確保考試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人數和范圍
(一)本次考錄,計劃招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共計3613人,其中自治區黨群系統865人,自治區政府系統2748人。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部分職位定向招錄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部分職位定向招錄“蒙漢兼通”人員。
1.“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蒙漢兼通”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蒙漢兼通職位,要求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選擇蒙古文試卷,并使用蒙古文作答;參加面試時必須使用漢語言回答問題。
(三)具有內蒙古戶籍(含高考入學前為內蒙古戶籍);
(四)不具有內蒙古戶籍,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就讀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后戶籍仍保留在集體戶的;
2.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
3.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學歷的研究生(含2016年7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碩士以上研究生畢業生,不含在職教育);
4.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在規定時限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