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省旅游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6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139號令)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東省旅游局所屬事業單位廣東省旅游發展研究中心和廣東省旅游發展促進中心決定公開招聘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情況請參閱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包括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報名時須按招聘對象類別對應報考。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廣東省旅游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連同本人近期1寸彩色證件照,身份證、戶口簿個人頁、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電子郵箱,gdlyj2016@163.com(報名表word文檔名稱組成:報考崗位及代碼、考生姓名)。
(三)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網站(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旅游局政務網站(http://www.gdta.gov.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 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 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 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至2016年5月9日,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請按照電子郵件通知的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應聘人員屆時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并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