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陜西省白河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三)綜合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每科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結束后2日內,將全部考生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在白河縣黨建網、白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與考察
擬遴選(選聘)職位與體檢和考察人選的比例為1︰2,按照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出現綜合成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為進入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相同者都確定為體檢人員。
1、體檢。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參照上述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向體檢組織單位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組織單位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選(選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職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2、考察。由遴選(選聘)單位組織實施,綜合成績不帶入考察程序。遴選(選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遴選(選聘)人員意見。遴選(選聘)單位派出 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擬遴選(選聘)人員所在單位要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遴選(選聘)。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報組織人事部門研究確定。
五、公示、辦理手續
1、公示。組織人事部門將擬遴選(選聘)人員分別在白河縣黨建網、白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和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的考生,如經查實,取消遴選(選聘)資格,相應遴選(選聘)職位不再遞補。
2、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和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聘)的人員,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附:1、白河縣2012年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白河縣2012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3、白河縣縣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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