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上杭縣三支一扶考試公告【16人】
根據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做好2016年龍巖市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報名工作的通知》(龍人社〔2016〕282號),現就做好我縣2016年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募崗位
我縣2016年招募16名市級 “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具體招募崗位見《2016年上杭縣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募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6月13日-6月23日(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地點:符合招募崗位條件的報名人員到上杭縣公務員局(上杭縣北環路178號)流動調配股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597-3998793。每個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填報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填報全部崗位無效。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主要為2016年龍巖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龍巖市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高校畢業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強,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從分配;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符合招募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至28周歲(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標準和要求。
(三)提供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間內必須提供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本人畢業證書、報到證(應屆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報《龍巖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見附件2,統一按A4紙格式單張打印),并貼好照片(近期一寸彩色證件照)。填報時,要對照招募單位、崗位的具體要求,在《計劃登記表》“服務去向”欄填寫符合條件的一個招募崗位,并在“是否服從調劑”欄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3.“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統一按畢業生本人當前享受最低生活金認定,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加分的人員,須同時提交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的證明。
(四)審核評分
本次招募工作參照《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6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6〕12號)的要求進行考核評分。畢業生報名后,自行下載并打印《上杭縣招募2016年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表》(見附件3),提交所在的院、系及有關部門,按以下要求進行審核。
1.審核報名畢業生是否屬于按照國家普通高等招生計劃和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本、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非在職研究生。
2.審核報名畢業生填報的“個人基本情況”的內容是否屬實。
3.審核報名畢業生在校期間本專業(班級)綜合測評排名情況、家庭狀況并根據相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評分包含兩部分,共40分,評分辦法為: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