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嘉善縣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聘公告【1人】
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開展2016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6〕11號),我縣2016年將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6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的本縣戶籍學生。報考學生須達到理科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及以上。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
三、招生專業及數量
共招生定向培養本科生1名,植物保護專業。招生工作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學制四年。
四、錄取程序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考生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農林大學×××專業(代碼0211,專業代碼以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書為準)填報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嘉善縣農經局。
3.組織體檢:嘉善縣農經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縣農經局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異議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縣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征得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錄取:招生院校在相應批次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農經局、人力社保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植物保護專業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2016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回我縣姚莊鎮農技水利服務中心工作。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縣農經局咨詢。
嘉善縣農經局咨詢電話:84237060,聯系人:沈涌匯
熱忱歡迎我縣有志于從事基層農業事業的廣大考生踴躍報考!
原標題:嘉善縣2016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 告
嘉善縣農業經濟局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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