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公務員面試的通知(檢察系統)
一、面試時間: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分。
二、面試地點: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二樓會議室。
三、面試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2、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認可的筆試準考證。
以上資料不齊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方式
1、司法崗位(檢察官助理):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面試前,每個考生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特別注意:考生不得將資料帶入備考室;在備考室準備的發言提綱可帶進考場)。每輪面試時間為25分鐘以內,按控辯順序每人闡述觀點時間各為3分鐘,辯論時間為10分鐘,辯論結束后,考生分別用3分鐘時間作最后陳述。
2、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輪面試時間為25分鐘。
五、面試注意事項
(一)7月15日上午7:30分前,面試考生必須按時到達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二樓大廳報到,由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核對,7:40分組織考生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開始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為該面試人員順序號,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進入考試區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面試考點實行全程封閉式管理,考生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必須切斷電源并交監督員保管。考生在候考室內不得大聲喧嘩和隨意出入,嚴禁吸煙。若出現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的,按擾亂考試秩序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四)抽簽號是面試考生的標識,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和親朋姓名。
(五)面試時不得穿著執法單位行業特征的制式服裝。
(六)非司法崗位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考場,司法崗位的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備考室,只能將備考室準備的發言提綱帶進面試考場,考生不得在考生題本上作任何記錄,只能在草稿紙上記錄。面試時沒聽清提問的,可要求主考官予以重復。
(七)考生可在面試未開始前向主考官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面試開始后將不得再提出回避申請。
(八)面試結束,考生不允許帶走考場內所使用的相關紙張。所有考生出面試考場后不準返回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議論,應立即離開考試區域,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員泄露試題。
(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考生,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文山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876—2120292
原標題:關于2016年度文山州檢察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的通知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民檢察院
2016年7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