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煙臺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后,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凡考生無故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公示后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將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全省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數據庫。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和有關招考簡章規定的標準條件進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取資格,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招錄機關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如經考察不合格或發現在考錄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按規定程序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由審批機關核發《錄用通知書》,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有關手續。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被錄取的選調生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