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東營市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人發 [2000]58號),以及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2013年東營市各級公安機關將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 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二、招考人數和職位
全市公安機關共招考錄用47人,其中市級公安機關分局8人,縣級公安機關35人,森林公安機關4人。具體招考職位詳見附件。
三、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2013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詢時間:2013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報名網址:www.dyrsks.gov.cn(東營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具體辦法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