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東福山區統計城管協管員崗位加分項目通知
根據《2016年煙臺市福山區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簡章》(2016年7月18日發)規定:
對報考城管協管員崗位的部分人員筆試成績實行加分。
(1)中共黨員加4分;
(2)退役士兵加1分,
(3)轉業士官,軍齡每滿一年加0.5分;
(4)在部隊榮立三等功,每個加4分;
(5)有駕駛證者加1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可重復計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但因故未在報名現場提交證明材料的考生,請于2016年9月9日上午11:30之前將有關材料送至報名地點(永達街1021號政務服務中心503室),逾期未遞交證明材料的視為無加分項目。
原標題:關于統計城管協管員崗位加分項目的通知
煙臺市福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9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