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2013年公務員考試公告
五、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一)筆試時間和筆試科目
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13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2:00—4:30 申論
(二)考點設置
此次考錄筆試共設12個考區。其中,區內考區7個: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區外考區5個:咸陽、成都、北京、上海、武漢。考生可就近選擇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1、考生兩門筆試科目成績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所加分值之和為筆試總成績。
2、區考錄領導小組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原則上按各招考職位招考專業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3、對少數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四)加分及照顧政策
1、在校就讀期間獲得省部級以上“共產黨員”、“團干部”、“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畢業生”等表彰的高校畢業生,獲得一項(次)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獲得兩項(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筆試總成績累積加分不得超過2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將本人獲獎相關材料提交區教育廳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進行登記備案。由區教育廳對考生提交的獲獎材料進行審核后,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人員名單報區考錄辦。區考錄辦在資格復審時對符合加分條件人員的獲獎證書原件進行審查。
2、鼓勵高校畢業生報考艱苦、偏遠、高海拔和邊境地區的招考職位。對報考艱苦、偏遠、高海拔和邊境地區招考職位的高校畢業生以及艱苦、偏遠、高海拔和邊境地區籍的高校畢業生自愿報考原籍招考職位的予以適當照顧。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