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5人】
為進一步加強新晃縣城市管理工作,根據(2016)第2號新晃侗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紀要精神,經大隊部務會研究,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性質人員(教師除外)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通過面試及資格審查與綜合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遴選,確保遴選人員適應工作需要。
二、選調計劃
面向全縣(教師除外)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實,愛崗敬業,領導和同事認可,群眾公認。
2、本縣范圍內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撥款(教師除外)工作人員,參加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按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尚在試用期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按照選調的條件,在新晃政府網公開發布選調信息。
(二)受理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1日—24日。
2、報名地點:新晃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205室(聯系電話:0745-6261179)。
3、報名者需提供:本人學歷證(含第一學歷)、身份證或戶口本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符合條件人員從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寫一份報名表,選調人員所在單位簽署同意意見,報名時交新晃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205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