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法檢公務員考試招聘錄用公告
(六)錄用
實行捆綁招錄的職位,由擬錄用的考生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愿選擇所考錄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只能在該市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放寬擔任法官檢察官學歷條件縣的法院或檢察院職位中挑選。如不按規定挑選職位或無擬挑職位,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門戶網站”、“江西人事考試網站”予以公示。
招錄單位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協議,被錄用人員在招錄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
四、咨詢電話
江西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791-86242466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 0791-86245811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干部人事處: 0791-88325359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2013年9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