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南平市屏南縣聘用甘芳芳同志為事業單位人員通知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寧委辦〔2011〕90號),寧德市人力資源社會局《關于2016年下半年寧德市市直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寧人社〔2016〕264號),經筆試入闈,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局務會議研究,同意聘用甘芳芳同志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原標題:關于聘用甘芳芳同志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
屏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