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東安縣委宣傳部等單位選調(選聘)公告【招25人】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湘組發(2015)26號文件,參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1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杜發[2016]14號)等文件規定,東安縣統計局等單位擬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調(選聘)。
二、選調(選聘)職位、人數、范圍
詳見《東安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選調(選聘)條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有工作單位的,報考選調崗位須具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身份,報考選聘崗位須具備事業單位在編身份。
3.有工作單位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獲得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四、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二樓會議室
3.報名要求:
(l)填寫《東安縣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報名人員有單位的,單位填寫書面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社會人員報名不用填寫。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l寸彩色照片2張;
(3)畢業證及其他所需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格追責。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選調(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寫作》,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地點見準考證。1個崗位報名人數多于等于3人的需進行筆試。少于3人報名可采取面試和考核的方式選調(選聘),符合要求即可選調(選聘)。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選聘)人數等額的,面試成績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江蘇泰州市泰興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體檢結果公示(一)
- 2025遼寧大連高新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變更筆試考試地點變更補充公告
- 2025廣東韶關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擬聘人員公示(第一批)
- 洪雅縣2025年公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成績排名及體檢有關事宜的公告
- 2025湖北天門市事業單位招聘總成績公告
- 2025上半年四川遂寧市河東新區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復檢結果和聘用考察相關事宜公告
- 2025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中心招聘見習生1人公告
- 2025新疆兵團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校園招聘擬聘用公示
- 體育總局科研所面向社會招聘科技助力奧運備戰人才4人公告
- 2025中國康復研究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擬聘用人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