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招聘派遣制人員公告【招1人】
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惠州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惠州市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站)于2002年4月22日在惠州工商局登記注冊掛牌成立,為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監視監測工作方案;編制海洋環境狀況公報;負責本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工作,編制年度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工作方案;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溯源制度;組織開展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發放防疫檢疫證;組織實施或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其他任務。因工作需要,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職數、待遇和條件(見附件)
年齡計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二、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具體面議。
三、報名辦法
報名者按招聘的職位條件要求,于2017年6月20日前將簡介、學歷證、證件照片等資質證明掃描件發送至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郵箱,hzhj0752@163.com,聯系人:陳德志,聯系電話:13927303969。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聘程序
面試與考核相結合,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面試
面試內容和范圍: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舉止儀表等。
(二)體檢和考察
按一定比例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并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相關規定嚴格組織實施。
由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以及其他情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出現錄用空額的,由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替補。
(三)聘用:通過招聘程序擬聘用的人員,在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正式確定為聘用人選。正式聘用人員應在2個月內辦理完成調動手續,逾期作棄權處理。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負責解釋。
原標題: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公開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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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公開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惠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
2017年6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