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業單位:2014年湖南郴州汝城、桂東、安仁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32人】
為滿足汝城、桂東、安仁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中共郴州市委編辦、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決定,統一組織實施汝城、桂東、安仁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汝城、桂東、安仁縣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532名,其中汝城縣233名、桂東縣138名、安仁縣161名。具體的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官方網站查閱:
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25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28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新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在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工作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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