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和平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及會計公告【招2人】
為滿足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用人需求,根據天津市《和平區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津和黨【2015】10號),決定為天津市和平公證處公開招聘公證員2名,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與指定單位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務派遣合同,派遣到和平公證處,從事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公證業務及事務,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并已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本人無違法犯罪紀錄;
2、在本市具有常住戶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職業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熱愛公證工作,意識強;
5、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品行端正,政治素質好,具有大局觀念、組織觀念;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5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團)紀、政紀、校(院)紀、軍紀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7.本人及直系親屬或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的;
8.其他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查詢(見附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
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8月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報名地點:天津市和平區河南路35號(和平區人才交流服
務中心)二樓。
報名材料: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畢業
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電子版1寸照片1張(背景顏色不限)以及其他對應崗位所需要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報名人員需本人自行前來,不得由他人代報。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名過程中,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情況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和本簡章要求的,由和平區人才中心以“微信公告”的形式通知考生領取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江蘇泰州市泰興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體檢結果公示(一)
- 2025遼寧大連高新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協管員變更筆試考試地點變更補充公告
- 2025廣東韶關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擬聘人員公示(第一批)
- 洪雅縣2025年公開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成績排名及體檢有關事宜的公告
- 2025湖北天門市事業單位招聘總成績公告
- 2025上半年四川遂寧市河東新區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復檢結果和聘用考察相關事宜公告
- 2025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中心招聘見習生1人公告
- 2025新疆兵團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校園招聘擬聘用公示
- 體育總局科研所面向社會招聘科技助力奧運備戰人才4人公告
- 2025中國康復研究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擬聘用人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