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業單位:2014年長沙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事業編制)【招215人】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24個系統所屬的70家事業單位需增補的215名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報考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綜合素質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5、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學生不得參加報名(在讀的全國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非2014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2014屆全國普通高等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招聘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筆試(部分崗位免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具體條件(見附件一:《2014年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