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民樂縣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公告(60人)
根據 省人社廳、教育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2017年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和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24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7〕119號) 和張掖市人社局《關于分解下達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指標的通知》(張人社通〔2017〕201號)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下達我縣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縣內企業服務指標60名。現將 我縣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縣內企業服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政策
(一) 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用人單位負責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務期間, 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交流開發服務中心免費代理,并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服務期限計算工齡。 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以及脫產研究生考試。
(三) 服務期滿后,用人單位要積極吸納留用。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原服務單位工作,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的相關優惠政策。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民樂生源, 離校未就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往生源縣區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在生源地報到注冊。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企業招聘要求。
3. 服務期滿后自愿留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
三、申報程序
采取畢業生自愿報名 、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畢業生 與用人企業雙向選擇的方式,根據下達各企業指標確定。
(一)雙選時間及地點。
畢業生于2017年8月20日9:00-16:00到縣人社局一樓大廳參加雙選會。
(二) 參加雙選會時需提供的材料:
1 、 畢業生持《擇業通知 書》或派回生源地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 、 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父母低原件及發放記錄,優撫家庭畢業生需提供優撫證原件,具體由縣民政局負責審核并出具證明;殘疾人家庭畢業生需提供父母殘疾證,具體由縣殘聯負責審核并出具證明;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村、鄉兩級證明。
3 、《張掖市2017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資格審核表》(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打印填寫;一式四份,粘貼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017年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情況匯總表》(企業統一填報);
(三) 企業 申報。
服務企業根據雙選會對接畢業生情況于2017年8月2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縣人社局。
(四) 資格審核及公示。
各企業推薦人選由縣人社局初審后經縣選拔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面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 上報至市人社局審批 。
四、 雙選要求
(一)服務企業要嚴格按照 分配名額 從雙選對接畢業生中擇優推薦, 優先推薦城鄉低保家庭、貧困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對企業在確定人員過程中不按條件要求審核上報的,取消其分配指標,調劑其他企業使用。
(二)畢業生 相關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否則取消服務資格。
(三) 服務畢業生確定后, 企業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對服務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后安排上崗,及時為服務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
五、考核管理
(一)畢業生的考核由 工業園區管委會辦公室、人社局、工信局、住建局和 服務企業 具體負責實施。服務人員的考核結果和企業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的繳費手續 作為核發生活補貼的依據。
(二)考核實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履行、專業技能、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用人單位向人社部門提出建議,經審核后,取消其服務資格。服務人員因故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及時向人社部門報告,其服務資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務資格的人員,兩年內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四)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服務單位資格:1.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
2.虛報考勤結果的;
3.不按時向服務人員足額發放工資報酬的;
4.不依法為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五)服務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后,用人單位應及時報告人社部門,停止發放生活補助。空出的指標可由人社部門統一調劑,并按規定程序進行招聘遞補。
(六) 畢業生的生活補貼實行季度審批、按月發放,縣人社部門根據考核情況和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進行審核,上報縣財政局審批發放,補貼資金直接劃入服務畢業生銀聯卡。用人企業申請畢業生生活補貼時,須提供畢業生花名冊、身份證和畢業證復印件、勞動合同、企業工資發放表、考勤表、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及考核意見等相關材料。
原標題: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公告
點擊下載>>>
民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