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報考條件有關問題說明和延長報名時間公告
為做好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工作,現就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說明和延長報名時間公告如下:
一、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說明
本次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報考條件中:“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是指具有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的教師資格。另外,具有高等教師資格、中等職業教師資格者可以報考,但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
二、關于已通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尚未領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問題的說明
應聘者在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已經通過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考試管理部門已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但尚未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可憑《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報名。
三、關于孤獨癥教育康復教師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說明
前期咨詢及報名時,考慮與孤獨癥教育康復教師崗位相適應,均要求“必須從事教育康復工作經歷”方可報名,現明確為“任何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均可報名。
四、本次報名時間從原8月25日至8月27日延長至8月30日結束。本次招聘公告所涉及的年齡、“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工作經歷計算;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等材料截止日期同步調整為8月30日。
原標題:關于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條件有關問題的說明和延長報名時間的公告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8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