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考試及資格復審通知(第二批)
根據《2017年舟山市普陀區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招聘公告》及《普陀區事業單位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公開招聘辦法》,2017年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第二批考試將于9月16日、9月17日在舟山市普陀區進行。人事主管部門根據資格復審情況確定考試對象。本次考試方式為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報考如下表所列崗位的考生(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已于8月10日在我局網站公示)請于2017年9月15日和16日分別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海印路765號海景時代廣場3號樓613室(聯系電話0580-3011615)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考試通知書》,并參加次日的面試。資格復審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列入本批次考試的普陀區海洋經濟創新研究院(區人才儲備中心)投資審計崗位、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事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因個別考生放棄參加資格復審,導致實際開考人數不足,暫停招聘。
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考生應提供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由于2017年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考人員較多,我局將分批陸續組織考試及資格復審。未列入前兩批考試的考生,請關注后續公告。咨詢電話:0580-3028990。
原標題:關于2017年普陀區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 第二批考試及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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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9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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