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漳州市事業單位調整招考人數及達不到比例開考公告
根據《2017年11月份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方案》規定,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開考的,經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研究,現將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開考或調整招考人數情況公告如下
原標題:2017年11月份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開考或調整招考人數情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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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