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公告
按照《2018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對招考職位報名繳費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招考計劃進行核減或取消(不含選調生職位)。報考本公告備注欄中標記為“取消計劃”職位的80名考生,請務必于3月19日8時30分至14時30間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在改報后,還須于3月19日16時30分前重新進行繳費(原繳報名費在報名工作結束后按原路退回),未改報、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考生在改報時,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且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既可改報人民警察職位,也可改報非人民警察職位;原報考非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只能改報非人民警察職位。改報考生只有一次機會,審核不通過的不能提交仲裁。選擇職位并提交后,考生自己取消或審核不通過的將沒有再次改報機會,請改報考生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慎重選擇報考職位。
特此公告
原標題:2018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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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表.xls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吉林省公務員局
2018年3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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