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地稅局公務員考錄面試確認通知
根據《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河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管理規則(試行)》、《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面試確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面試確認時間
面試確認時間:2018年4月9-10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參加面試確認人員名單見省地稅局網站“通知公告”欄3月7日公告。
三、面試確認地點
面試確認由省地稅局統一組織實施,地點在河南省地方稅務干部管理(以下簡稱省稅校)。參加面試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到省稅校(開封市金明大道北段)進行面試確認,不得他人代替。
四、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進行面試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確認期內未能按時提供的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1)《河南省地稅系統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登記表》(見附件)。(2)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3)畢業證、學位證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照片背面寫上職位代碼、姓名)。(5)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6)應試者是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學生證和現就讀院校負責就業指導或畢業管理的部門出具的報考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學生證號、就讀院系、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入學時間、畢業時間等);(7)應試者是我省全日制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相應的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五、不得報考情形
現役軍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六、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面試確認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領取《河南省地稅系統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單》和《面試應試者須知》,按相關規定和要求參加面試。
(二)全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應試者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應試者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截止到2018年4月12日。
(五)未進入面試確認范圍的應試者,也須保持報名時登記的通訊方式的暢通,以免影響遞補。
(六)面試確認結束后,在河南省地稅局外網(http://www.ha-l-tax.gov.cn)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錄用期間,有關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信息,均通過該工作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及時關注、查詢并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省地稅局咨詢電話:0371—65806707 65806385
原標題:河南省地稅局關于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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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2018年3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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