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貴州遵義縣事業單位招聘2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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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搭建公正選人用人平臺,我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一批事業單位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遵義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資格復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單位及職位
此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共計221人,其中醫療衛生機構新增人員115名(專業技術人員112人,管理人員3人);教育系統新增專業技術人員60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6人(專業技術人員26人,管理人員20人)。具體職位見附件招聘職位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中專(含職高)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定向招聘由省級機關統一選派在遵義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的崗位,限截止2014年10月20 日累計服務期滿2年的人員報考;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人員的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貴州省遵義縣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是指在駐遵義縣部隊服現役的隨軍家屬;
4、戶籍不限。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 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中專及同等學歷可放寬為16周歲以上(1998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可放寬到40歲(1973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條件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除工勤身份人員外的在職在編人員;
2、截止2014年10月20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的和相關學籍檔案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四、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原遵義縣第一中學A區教學樓一樓(縣城萬壽廣場對面)。
3、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相關資質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的報考證明。同時“四項目人員”需持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身份證明(需載明服務期限的起止時間及服務年限)報名;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需持隨軍家屬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同一職位代碼為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遵義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
③報名時交考務費100元。
(二)資格初審
(1)縣直相關事業單位(含縣城所在地南白鎮和龍坑鎮)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衛生系統醫療、醫技崗位除外),崗位取消后可以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報考人數按符合報考條件且已交費的人數進行計算。
(2)報名工作人員(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只有參加了上一考試環節的考生才能參加下一環節。
(3)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領取地點:考生報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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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