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渤海職業技術學院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人】
(二) 面試:
面試考官由學院領導、學院組織部、人事處及相關部門專業專家組成,學院紀檢辦公室及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面試的方法、內容、時間、地點屆時在學院網站上及時發布)。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
面試內容為結構化面談。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 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相加得出考試總成績,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當出現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高者錄用)。公開招聘成績確定后,學院在七個工作日公布考試成績,公布網站http://www.tjbhzy.net.cn。
七、體檢、考察
(一) 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組織。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
(二) 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八、擬聘用人員名單的確定及其公布方式
擬聘用人員將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和學院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考、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畢業院院或工作單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咨詢電話、舉報或投訴電話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86846773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86929606
原標題: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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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
2015年4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