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白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301人】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分類推進事業(yè)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zhí)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guī)定的意見的通知》(吉廳字〔2012〕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fā)〔2010〕16號)精神,現將2015年白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5年白山市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1名,其中,市直76名,縣(市、區(qū)) 225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計劃詳見《2015年白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1979年4月29日—1997年4月2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以上年齡計算時間節(jié)點均為對應年份的4月2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及其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設置并負責解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5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yè)生(包括在讀的非2015年畢業(yè)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不視為2015年畢業(yè)生。);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組織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報名地點和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認真填寫《2015年白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從網上下載填寫后打印。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和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當地報考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報名表和有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兩份,3張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外地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攜帶上述有關材料的復印件和照片原件現場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在職(含服務期內)人員須提供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無效。
(四)資格初審及繳費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初審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現場繳費,繳費后概不退費。
(五)開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發(fā)放《準考證》
《準考證》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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