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事業單位報考條件有哪些?
寧夏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3.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籍(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或符合不受寧夏及區內相關市、縣(區)常住戶籍限制條件的人員(見附件2);
4.年齡35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40歲以下,特殊崗位除外;
5.身體健康;
6.報考免筆試崗位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是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2017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年齡、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條件。
寧夏事業單位報考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人員;
5.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員;
6.已招聘,并在三年聘期內的特崗教師;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在讀學歷、學位證的不能報考;
8.現役軍人;
9.自本人報名之日后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10.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 更多了解請查看 事業單位考試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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