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人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專職輔導員配備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20〕4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校教師和輔導員人員結構,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2025年南通開放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5年南通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開放大學官網(https://www.ntou.edu.cn/ )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3月至2007年2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yè)生”,指在2025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yè)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yè)”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yè)參考目錄”)。專業(yè)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yè),如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條件的“專業(yè)”要求之中。
專業(yè)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yè)、留學人員的畢業(yè)專業(yè),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yè)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專業(yè)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yè),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yè)要求,畢業(yè)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yè)為同一專業(yè)或專業(yè)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3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專職輔導員(崗位代碼01)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班級正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副書記;二級院(系)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等學生組織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愿者協會、學生社團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二級院(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二級學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由所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2)有1年以上高校(或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1年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相關證明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
“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的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應聘時須提供相關社保繳納證明。
5.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yè)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2025年9月2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南通市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wsbm.rsj.nantong.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3月23日09:00~3月2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3月23日09:00~3月28日16:00。
3.陳述申辯:3月23日~3月29日期間0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3月23日09:00~3月29日17:30。
5.繳費確認:3月23日09:00~3月31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3559926。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殘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可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辦理筆試費用減免事宜。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繳費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殘疾人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家庭的應聘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規(guī)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2025年南通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和“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系統(tǒng)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南通開放大學官網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2025年4月1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需與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一)考試方式
招聘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筆試委托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
(二)統(tǒng)一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4)。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為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筆試時間為9:00~11:30。考點的具體地址詳見準考證。請報名者在2025年4月16日9:00~4月18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南通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https://rsks.rsj.nantong.gov.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1.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設置50分為合格分數線。根據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從到低分在筆試合格者中1:3范圍內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南通開放大學官網上另行公布。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南通開放大學官網公布。面試通知書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發(fā)放。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形式。01崗位,面試由模擬上課和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組成,模擬上課與答辯成績各占50%計算面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02-04崗位,面試由模擬上課、技能實際操作和答辯三個環(huán)節(jié)組成,模擬上課、技能實際操作和答辯成績分別占30%、40%、30%計算面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05崗位,面試為答辯(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取加試成績高者。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下同)。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南通開放大學官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標準按照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開放大學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
(三)公示
南通開放大學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南通開放大學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南通開放大學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領取《南通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
擬聘用人員應在《南通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南通開放大學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對新聘用的專職輔導員(崗位代碼01),須在南通開放大學專職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試行筆試成績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崗位因沒有可遞補的面試合格人員導致無擬聘人選的,可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剩余合格人員(已完成資格復審者除外)中根據本次公告的面試人選確定規(guī)則,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崗位面試人選,重新組織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工作。
聘用審批后(聘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六、咨詢與監(jiān)督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解釋。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南通開放大學紀委辦公室0513-83559270。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開放大學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355992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4.江蘇省202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南通開放大學
2025年3月20日
原標題:2025年南通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ntszsydwzk/content/c41c9ff7-d341-497d-928c-6365f8f19bd6.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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