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市湘潭縣云龍中學名優教師招聘5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湘潭縣云龍中學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名優教師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聘任的原則;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堅持廣納賢才、穩定隊伍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人員管理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5人,設4個崗位,具體計劃為:初中英語教師2人,初中生物教師1人,初中體育教師1人,初中音樂教師1人。本次公開招聘的教師列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實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崗位等級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競聘上崗后確定,聘用人員在湘潭縣最低服務期為五年,五年內不得調離湘潭縣。
三、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資格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3年及以上(時間計算至2025年7月31日)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普通中學全職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經歷,高中教學經歷可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現仍在職,且同時具有以下資歷條件的任意兩條:
1.近五年內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學段一致(或高一級學段)的工作室主持人、導師或成員(不包括學員)、、骨干教師;
2.近五年內獲得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教師、教育工作者、園丁獎、校長、師德標兵、教育新秀、勞動模范教師等綜合性榮譽;
3.近五年內所帶班級被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先進()班級(班集體)或者教師個人被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評為“班主任”或教師個人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賽中獲省二等獎及以上;
4.近五年內在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下屬教育科研院所)組織的現場課堂教學競賽,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省級二、三等獎視同市一等獎);
5.近五年內在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下屬教育科研院所)組織的學科教學競賽、教師基本功競賽、片段課、錄像課、一師一優課、精品課、在線集體備課大賽(僅限執教者)、微課(以上項目均須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學段一致或高一級學段),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省二、三等獎視同市一等獎);
6.近五年內主持的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下屬教育科研院所)組織的教育科研課題結題或課題研究成果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僅限課題主持人);
7.近五年所撰寫的論文在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下屬教育科研院所、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選中獲得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省二、三等獎視同市一等獎);
8.近五年內作為指導教師或教練員輔導學生獲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直屬教育科研院所)組織的與報考崗位同一學段(或高一級學段)音樂、體育類比賽一等獎及以上名次(限報與比賽項目對應的音樂、體育崗位),需相關賽事文件或證書明確指導老師或教練員(省二、三等獎視同市一等獎);
9.近五年內在辦學規模12個班(含)以上的初中學校任教三年以上,且擔任初中學段畢業班教學工作至少一年。
注:“近五年”崗位條件材料取得的有效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其余時間取得的證書成果等不得作為報考的有效材料。
(三)有關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出國(境)留學人員學歷認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職稱)證均須在報名前取得,否則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
3.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任教工作經歷。
4.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即198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在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查審和監察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因違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被查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人員;
7.在讀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在讀的非2025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8.湘潭縣內事業編制教師;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發布官方網站: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縣教育局網(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4月21日至 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和資格審查地點:湘潭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4.報名和資格審查具體要求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或提供材料失實或有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3)報名和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同時還須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證件照3張、《湘潭縣云龍中學2025年名優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教學工作經歷及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需有二維碼)。
(4)報名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現工作單位需在《教學工作經歷及同意報考證明》上簽署意見。
(5)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于筆試當天現場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原件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6.重要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縣教育局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發布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資格審查、崗位計劃調整、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1.筆試對象:所有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筆試內容:以初中為起點,所報考學科專業內容。
3.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參考。
4.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需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為2:1(含2:1),降低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相關核減、取消招聘計劃數或降低開考比例等信息將于資格審查結束后在湘潭縣教育局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入圍末位筆試成績相同時,成績相同者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名單公布之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2.面試時間、地點、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參考,具體要求見官方網站相關通知公告。
3.面試形式:面對評委上一節微型課(備課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15分鐘,省去學生活動時間,上課內容為初中階段相應學科教材,面試總分100分)。
4.成績計算:去掉一個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評分的平均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5.面試設75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四)成績合成和排名
1.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報考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1:1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2.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規定執行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以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出復檢。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為: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以及畢業證、學位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進行核查,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七)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或不合格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湘潭縣教育局網、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縣公開名優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人社局聘用核準備案后,由湘潭縣云龍中學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在湘潭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考務咨詢電話:0731-57882069
舉報監督電話:0731-5788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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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湘潭縣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原標題:湘潭縣云龍中學2025年名優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368469.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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