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莘縣教育類人才回引公告
為加快實施“人才興莘”戰略,吸引高素質專業化人才回歸家鄉、奉獻莘縣,推動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聊城市《關于實施新時代“人才興聊”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聊委人組發〔2022〕4號)文件精神,結合莘縣實際,現將2025年莘縣教育類人才回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引進范圍
聊城市以外在編在崗教師,且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本人籍貫或出生地在莘縣;
2.配偶籍貫或出生地在莘縣;
3.本人曾在莘縣工作一年以上(以在莘縣繳納社會保險為準);
4.本人為莘縣生源;
5.配偶現在在莘縣工作一年以上(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必須已在莘縣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備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博士4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碩士4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須為通過公開招錄、公開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編制;
7.具備崗位所需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的情形;
(5)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應聘的。
二、回引崗位及人數
本次回引教師數量為3人,詳見附件1。
三、報名原則及方式
(一)報名原則
1.服從組織安排。
2.即時辦理原則?;匾瞬趴疾?、體檢、公示合格的,需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各類交接、調動手續,超期未辦理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5年7月10日09:00-7月16日16:00
應聘人員需填寫上傳以下材料(確保上傳材料清晰可辨,信息真實完整):
1.《2025年教育類人才回引申請表》(見附件2);
2.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
3.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反正面在同一頁);
4.學歷、學位證書;
5.教師資格證;
6.戶口本 (戶口主頁、本人頁和索引頁);
7.結婚證、夫妻一方工作證明(見附件4)及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掃描成彩色PDF電子文檔,通過郵件方式報送,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郵件名稱統一為“XX(姓名)-XXXXX(電話)-教育人才回引”,按規定時間發送到指定郵箱:sxjyjrsk@lc.shandong.cn(聯系電話:0635- 7137765),多次發送的以最后一次為準。
應聘材料提交后,及時關注郵箱及招聘網站發布的信息,整個招聘期間務必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應聘單位變更聯系電話,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5年7月10日11:00-7月17日16:00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資格初審工作監督、指導,莘縣教育和體育局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回引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調動,并視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考試方式
本次人才回引不設開考比例。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較多,則先進行筆試或面談,根據筆試或面談成績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或面談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筆試或面談時間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為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名次。
五、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按照回引崗位,從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疾旃ぷ饔苫匾龁挝换蚱渲鞴懿块T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二)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回引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確定擬回引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在莘縣人民政府網或莘縣人社微信公眾號或莘縣融媒APP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回引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回引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其他
本次公告及崗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莘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0635-7310101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635-7321221
莘縣教育和體育局:0635- 7137765
附件:1.2025年莘縣教育類人才回引崗位匯總表
2.2025年莘縣教育類人才回引申請表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4.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中共莘縣縣委組織部
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莘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7月7日
原標題:2025年莘縣教育類人才回引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dsx.gov.cn/site_sxrmzfbgsb/channel_6576b861088606770a4469ec/doc_686b91ceb8bba40905ffbeb2.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