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興業銀行綿陽江油支行(籌)招聘公告
一、銀行簡介
興業銀行始于1988年,中國首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2007年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持牌上市。涵蓋信托、租賃、基金、理財、資產管理、研究咨詢、數字金融等現代綜合金融服務。全球銀行前14強,世界500強企業,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明晟ESG評級連續6年獲評境銀行業評級。
興業銀行成都分行于2003年4月23日花開蓉城,是興業銀行總行在四川設立的一級分行。20多年來,成都分行立足成都,扎根四川,面向西南,以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通過優良的客戶營銷和服務體系,借助先進技術手段,推出優質、豐富的金融產品,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務,經營發展壯大,品牌形象日益,社會影響力持續增強,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興業銀行綿陽分行成立于2008年,是興業銀行在四川地區設立的二級分行,綿陽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綿陽分行秉承“銀行、百年興業”理念,積極支持綿陽經濟發展,在地方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監管部門的指導幫助下高質量發展,業務規模、經營效益、社會美譽度等穩居綿陽市股份制銀行前列。為滿足業務發展需要,并經四川金融監管局核定,2025年6月正式籌建興業銀行綿陽江油支行,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勇于接受挑戰、德才兼備的人才加盟。
二、工作地點
興業銀行綿陽江油支行。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營業廳主任
1.工作職責
(1)協助支行零售行長推動財富業務發展、客戶經營工作,充分整合挖掘各類資源,開展各類拓展活動及沙龍活動,積極拓展優質客戶群體;
(2)負責帶領財富團隊做好客戶開發及日常維護管理,參與重點客戶的維護與經營?,提供財富咨詢、投資建議、理財規劃等財富管理服務;
(3)負責帶領團隊財富產品的營銷及交叉銷售的培訓、督促,參與并示范財富銷售;
(4)負責確保合規銷售,確保銷售環節與業務發展的合規性,杜絕違規銷售行為。
2.招聘條件
(1)4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3年以銀行財富工作經歷;
(3)持有證券/基金從業資格、AFP/CFP證書等;
(4)熱愛財富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較強的責任心和抗壓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6)特別者可適當放寬上述條件。
(二)理財經理
1.工作職責
(1)負責客戶開發及日常維護管理,提供財富咨詢、投資建議、理財規劃等財富管理服務;
(2)負責財富產品的營銷,交叉銷售其他產品,完成各類銷售工作;
(3)負責充分整合挖掘各類資源,負責所在機構開展各類拓展活動及沙龍活動,積極拓展優質客戶;
(4)負責確保合規銷售,確保銷售環節與業務發展的合規性,杜絕違規銷售行為。
2.招聘條件
(1)40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
(2)擁有2年以上財富營銷工作經歷;
(3)持有證券/基金從業資格、AFP/CFP證書等;
(4)熱愛財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較強的責任心和抗壓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5)特別者可適當放寬上述條件。
(三)綜合柜員
1.崗位職責
(1)負責對外提供柜面優質文明服務
(2)解答客戶疑難問題,反饋客戶意見建議;
(3)在規定的權限內進行具體的業務操作,對外辦理個人、對公金融業務;
(4)其他應履行的職責。
2.招聘條件
(1)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1年以上銀行柜面工作經歷,熟悉對公、對私、反洗錢等業務;
(3)認真細心,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溝通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5)持有助理會計師、銀行從業資格等資格證書。
四、簡歷投遞方式
報名統一采用在線網申的形式,應聘者通過興業銀行招聘網站(https://job.cib.com.cn/)或 “興業銀行招聘”微信公眾號,選擇“社會招聘”、“綿陽分行”,選擇相關崗位,按要求注冊、填寫簡歷、職位申請。
五、有關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實、準確、完整的應聘信息,如與事實不符,興業銀行有權取消應聘者的應聘資格。興業銀行承諾對應聘者的信息予以,并僅用于招聘工作。
(二)對于通過各招聘環節的應聘者,興業銀行將通過站內消息、電話、短信、微信或郵件方式通知,請保持注冊手機通訊暢通。應試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簡歷中所列的各類證書原件,以備查驗。
(三)請持續關注興業銀行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各項招聘安排,以網上公布的信息為準。
(四)微信關注興業銀行招聘公眾號“興業銀行招聘”,獲取更多招聘信息。
(五)應聘者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興業銀行錄用條件的,興業銀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興業銀行有權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
原標題:興業銀行綿陽江油支行(籌)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branch.cib.com.cn/ChengDu/jobs/20250715_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