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招聘實驗技術崗位人員1人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驗技術崗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由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浙江大學共同建立,目標是培養面向產業應用的高端工程領軍人才和卓越工程師。2022年9月入選首批“國家卓越工程師學院”。目前,學院在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工程專業學位全部八個類別和工程管理類別招生,在讀碩博士研究生5000余人,其中工程博士1200余人。聘任包括17名院士在內的校內導師1000余人,企業導師1700余人。本部占地面積147.5畝,建有多個校內外大型工程師技術中心,校內擁有50萬元以上大型研究生工程實訓設備143臺(套),在寧波、臺州、衢州建有3個大型分院,與大型央企、龍頭企業等單位共建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100余個。迄今為國家培養了大批卓越工程人才,獲得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實驗技術崗位人員1名,主要從事人工智能和數字技術領域相關的工程技術實踐平臺建設、工程技術創新與實踐教學、創新創業訓練指導、工程技術培訓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5年8月31日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備優良的師德師風,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能勝任崗位的工作要求;
2.具有或即將具有人工智能、計算機技術、控制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等相關專業的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3.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備突出產業任職經歷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熱愛工程教育和實驗室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團隊協作精神,責任心強,具備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較強的實驗操作和實訓教學能力,較強的設備研發和工程開發能力。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主要參考教育部發布的普通教育專業目錄,并結合招聘崗位用人實際進行綜合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省屬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 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6:00。應聘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發送電子郵件至gcsxy@zju.edu.cn。
應聘材料包括: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需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自本科開始,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及工作經歷證明;
(5)體現業績水平、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
請將上述材料分別采用pdf格式制作后制成壓縮包,發送至對應報名郵箱。壓縮包名稱及郵件主題均為“應聘實驗技術崗位+姓名+手機號碼”。
2.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形式向應聘人員反饋初審結果。本次招聘要求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試
考試采用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按50%、50%計入總成績。
1.技能測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具體安排在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網站另行通知。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若不足5人,則全部進入面試。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涉及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之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具體安排在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網站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崗位適應性等。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遞補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 網站(http://pi.zju.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大學人力資源處網站(http://hr.zju.edu.cn/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 網站公布或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告知,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機構(部門)及聯系方式:浙江大學(人力資源處),0571-88981959。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096717。
2025年7月15日
原標題:浙江工程師學院(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實驗技術崗位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lsbt.zj.gov.cn/art/2025/7/15/art_1229743683_58942064.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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