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人公告(第二批)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重慶商務職業學院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始建于1962年,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市商務委與市教委共建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重慶市優質高職院校和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單位;是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全國示范性職工教育培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烘焙和西餐項目中國集訓基地、重慶商貿人才培訓基地、重慶餐飲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慶印刷包裝職業教育培訓基地、重慶國際引領服務人才培訓基地;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管理創新學校、重慶市綠色學校建設示范學校、重慶市智慧校園建設示范學校、重慶市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學校、重慶市職業教育以賽促教學校。
學校現有大學城和南岸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金融會計學院、建筑工程學院、人工智能學院、烹飪與食品學院、電商物流學院、現代商貿學院、數字傳媒學院、文化旅游學院、通識教育學院。在校學生近15000人。現有教職工74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高級職稱占40%、碩士博士研究生占72%、“雙師素質”占84%、海外留學經歷占17%;有省(部)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5個,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教書育人楷模、教學、行業、行業技能大師等80余名,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4人,“萬人計劃”、院士等國家高端領軍人才3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第二批)》(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規定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與本校領導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及其他構成親屬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含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處于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明確的最低服務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特別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條件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2026年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屬境外高校應屆畢業博士研究生的,還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認證書〕。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及該目錄《說明》的有關規則進行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證明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材料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聘用資格。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應按照網頁提示簽署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提交報考申請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崗位類型”欄標明有A類、B類兩種崗位,以下為兩類崗位的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
2025年9月24日9:00起至2025年12月30日18:00止。
2.報名方式
(1)擬報名應聘A類崗位的人員,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報名(訪問路徑為:http://rlsbj.cq.gov.cn-“熱點服務”→“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綠色通道(第二批)”)。
(2)擬報名應聘B類崗位的人員,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報名(訪問路徑為:http://rlsbj.cq.gov.cn-“熱點服務”→“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重慶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入口”→“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第二批)”)。
考生只能選擇我校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應準確、規范填寫報考信息,并在“上傳資料”欄上傳報考資格佐證材料,個人電子登記照片應為jpg格式,20kb以下,每個附件控制在1M以內。考生均需下載并填報本公告附件3,并以Word格式上傳到報名時要求的“上傳資料——其他佐證材料”內。
B類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是否需筆試以及筆試相關安排等情況,將在報名結束后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www.cqbvc.edu.cn/zzb/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考生填報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于報名截止時間前修改相關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重新提交報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審核未通過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六、考試考核
本次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僅涉及B類崗位)、心理測試、綜合面試。A崗位不組織筆試,由學校按規定程序直接組織開展面試。B類崗位的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數之比(以下簡稱報名競爭比)達到8:1的,考生需先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報名競爭比低于8:1但達到2:1的,由學校按規定程序直接組織開展面試;報名競爭比低于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學校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可進一步放寬開考比例。
(一)筆試(僅涉及B類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達到8:1的崗位,考生應先進行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常識、高等教育、教師職業道德等相關內容,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考試范圍詳見附件4。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應參加但未參加筆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該招聘崗位的資格復審及面試等后續環節。筆試時間、地點、成績公布等具體事項將在重慶商務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
報考A類崗位的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由學校適時通知開展資格復審。
報考B類崗位的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應聘崗位為不需組織筆試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應聘崗位為需組織筆試的考生,按面試人選(指資格復審合格且可參加面試人員數,下同)與招聘崗位名額之間應形成3:1競爭比的數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棄權等原因出現競爭人選空缺,且尚存可遞補人員的,原則上應按前述筆試成績計算規則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5。招聘崗位對學科專業有“方向”要求,但學歷學位證書無法體現的,考生應在資格復審時出具能有效佐證招聘專業要求的各學期成績單或畢業院校(院系)相關證明等材料。考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資格復審時向我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意報考證明》(附件6),未按規定出具或經核實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最低服務期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誤、未接聽電話等無法聯系的,視為自行放棄復審資格。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
(四)綜合面試
1.A類崗位綜合面試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適崗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時間10-15分鐘。
2.B類崗位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分值100分,考核時間10-15分鐘。
面試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職責與操作程序》等規定組織。
因考生于面試當天棄考、遲到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競爭比進一步減小的,面試正常進行,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大于或等于當前招聘名額的,招聘名額不再進一步減少。A類崗位及實際參加面試考生數(指面試有效成績不為零分的考生)與面試階段招聘名額之比低于2:1開展面試的B類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一般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中,考生屬招聘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可適當降低面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結合考生的筆試、面試成績,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同意后,可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查實考生不具備報考資格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五)考核總成績計算
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崗位分別按以下規則計算總成績(各階段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計算):
A類崗位:考核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100%;
B類崗位:組織筆試時,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60%;不組織筆試時,考核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100%。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履職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另行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學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實績、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對拒不配合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考察組將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因考生在體檢、考察中自動放棄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招聘方可根據崗位緊缺程度,結合考生的筆試、面試成績,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是否遞補。需遞補的,學校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人員的面試各科成績不得低于70分。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照前述規則確定遞補人選。
八、擬聘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以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擬聘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學校提出擬聘申請,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程序完成后,學校應及時通知新招聘人員報到,并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員在通知送達后30日內未報到且未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學校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與新招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執行。
試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間發現因所招聘的人員或從事招聘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所招聘的人員條件不符合本公告相關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個別崗位設置3年最低服務期(見附件1),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十、紀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表彰獎勵、學術成果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學校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信息共享機制,同時通報有關單位。考生涉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處理。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二)本次考核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以及其他未盡事宜,將通過重慶商務職業學院官網及時公告或電話通知,請考生關注并保持通信暢通。
(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重慶商務職業學院(聯系方式:徐老師,023-61768170)。
(四)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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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第二批)
3.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第二批)
原標題:重慶商務職業學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二批)
文章來源: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sydwgkzp2024_490546/202509/t20250923_15033247.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