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湖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人】
原標題:2015年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代招湖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代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事業在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須在報名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應聘人員要求在18至30周歲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6.專業要求:軟件工程、通信工程(含信息與通信工程)、網絡工程、信息安全、計算機軟件、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軟件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科學技術、數學(含基礎數學、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信息與計算科學、自動化。以上專業均要求為主修專業,不得以輔修專業報名,且應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名稱相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有境外留學、工作等經歷。
二、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含專業水平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報名地點:湖州市吳興區長興路639號。
聯系人:駱老師 13515721619 沈老師 13819219699
(二)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均要復印);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五寸彩色近期生活照1張;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