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湖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人】
4.《考試報名申請表》(現場填寫)。
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數5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或核減該招聘計劃。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專業水平考試
公共基礎知識、專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按照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40%,專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綜合成績相等,以專業成績高的為先。
時間(擬定):9月26日(周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上午:公共基礎知識(120分鐘)
下午:專業水平考試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為50%。
時間(擬定):10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綜合成績÷2+面試成績÷2。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及政審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綜合成績高的為先。
七、體檢、政審和聘用(遞補規定)
體檢、政審參照有關公務員錄用及相關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政審的,視作放棄。如在體檢、政審中,不合格或放棄,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政審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標準和程序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用人單位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布,請應聘人員關注。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九、應聘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應聘咨詢電話:0572-259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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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代招湖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