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告【招3931人】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5年12月1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除農村建設管理外)
17:30-18:30 農村建設管理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其中,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為"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管理七大類。
其中,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僅限報農村建設管理;同時,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以根據各自的條件選報一門其他專業考試科目,報考2016年面上公務員招錄A類職位。居委會干部的專業考試科目限選報綜合管理。報考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限選B類、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于2016年1月13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統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定向招錄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公安系統特警,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別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五、職位報名
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16年2月15日9:00至2月19日18:00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第一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類別專業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為2016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8:00,并接受各招錄單位資格審查。
公開調劑工作結束后,招考職位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時,將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專業相近、學歷相符等原則,進行統一調劑。
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016年3月7日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