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告【招3931人】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16年3月14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后,招錄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wèi)生工作黨委、共青團市委選拔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時間為3月19日至3月23日(公安、法院和檢察院系統(tǒng)因招錄人數較多,面試時間延長至3月25日)。
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個別職位擬錄用人數與面試實際人數低于1:3比例的,招錄單位可根據情況適當減招。
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十、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后,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于2016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十一、其他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2370409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監(jiān)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