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省選調生考試公告(面向清華大學)
為吸引高校畢業生到湖北工作,進一步優化選調生隊伍結構,選調質量,面向清華大學定向選調一批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數量
清華大學2016年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畢業生),名額不限。
二、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優良,專業知識扎實,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大學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依此類推),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
4、截至2016年7月31日前,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可延至2016年12月31日)。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擔任院系以上團委和學生會干部以及獲得“三好學生”表彰的人員,錄用時考慮。凡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公務員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選調程序
1、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請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2016年湖北省定向招錄選調生推薦表》(一式2份),經所在院系黨委蓋章后,于3月6日下午17點前送交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302室宋老師處(聯系電話:010-62773164),電子版請發送至hbxd2016@163.com和songlili@tsinghua.edu.cn。
2、資格審核。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匯總院系推薦情況,核實有關材料,研究提出推薦人選。湖北省委組織部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并反饋審核結果,在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網站發布考試通知并公布報考人員名單。
3、考試。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3月中旬左右統一參加筆試和面試。考試地點設在北京市,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綜合計分,從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在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湖北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選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德才表現、獲得的獎勵以及本人意愿等情況。
5、確定擬選調人選。綜合考慮筆試、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選。
6、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擬選調人選進行體檢,由于考生體檢階段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缺額的,進行一次性遞補。體檢合格的人選,由湖北省委組織部研究確定選調名單,選調名單在學生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網站公布。
7、辦理錄用報到手續。湖北省委組織部與選調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及時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并組織崗前培訓。
四、有關政策
1、定向招錄的選調生,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省直單位工作,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根據個人意愿分配到市州工作,上述人員均須先到鄉鎮(街道辦事處)鍛煉兩年以上。
2、選調人選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3、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選調生,本科生任科員職務,碩士研究生任副科級職務,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級職務。
4、定向招錄的選調生,省委組織部進行跟蹤管理,市州委組織部直接管理,對表現突出、符合條件的,列入上一職級后備干部名單。
5、報考人員免繳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
熱忱歡迎有志于投身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學子踴躍報名。
具體事項請與湖北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聯系。聯系電話:027-87232356,87230395,18907167733(林);電子郵箱:hbxd2016@163.com。
原標題:湖北省2016年面向清華大學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告
點擊下載>>>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2016年2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