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省選調生考試公告(180人)
2.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
各州市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簽訂承諾書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與相關州市黨委組織部簽訂服務基層承諾書。
(十一)錄用
簽訂承諾書后,將選調生錄用為鄉鎮(街道)公務員,按照《云南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進行管理。
原標題:云南省2016年選調生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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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云南省選調生名額分配表
2.2016年云南省選調生報名表(應屆高校畢業生)
3.2016年云南省選調生報名表(大學生村官)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6年 3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