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西城區上半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7、社會人員除上述1-4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持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年限的,還需同時提供能證明基層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勞動合同書,社會保險或公積金對賬單,工作單位或存檔機構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
8、 2013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除上述1-4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持區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2013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除上述1-4項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持區縣武裝部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人員持以上材料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須持身份證、委托書及上述要求的材料。
對資格復審各項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與各招考單位聯系。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西城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方位圖

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大街275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