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招聘公告【招3人】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崗位相關知識,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算。面試合格線為70分。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者為擬聘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報考者應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復審材料包括:
(1)招聘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中打印),請注明報考崗位代碼及崗位名稱、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材料等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院人力資源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4)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我院網站“招聘信息”欄目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個人。
六、考核、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資格條件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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