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省聊城市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資格復審和填報志愿通知
根據《山東省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規定,現將聊城市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面試資格審查和填報志愿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1、時間:
研究生職位:4月14日上午 8:00—10:00
本科生職位:4月14日下午13:30—16:00
2、地點:研究生職位考生在聊城市光岳賓館(聊城市東昌府區東昌東路50號)北二樓第七會議室;本科生職位考生在聊城市光岳賓館第八會議室。
乘車路線:從聊城長途汽車總站乘K329路或K436路公交車,在光岳賓館站下車即到;從火車站、汽車西站乘K2路、K6路公交車,在光岳賓館站下車即到。
3、資格復審時,請提交以下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遺失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打印版)原件。
(3)所在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非自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蓋章的《山東省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報名登記表》(1份,A4紙打印,信息真實有效,蓋章符合要求。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學生干部任職經歷、入黨時間與《報名登記表》中記載不一致的,須由畢業院校或所在院系黨組織出具證明材料;
(5)《山東省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誠信承諾書》(1份,本人簽字);
(6)海外高校畢業生,需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4)、材料(5)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復印件,數量均為1份,資格復審后由聊城市選調辦留存。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時候、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二、填報志愿
1、時間:
研究生職位:4月14日上午10:00—12:00
本科生職位:4月14日下午16:00—18:30
2、地點:研究生職位考生在聊城市光岳賓館(聊城市東昌府區東昌東路50號)北二樓第七會議室;本科生職位考生在聊城市光岳賓館第八會議室。
3、參加人員范圍: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
4、程序:考生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填報志愿,每個職位按1:3的比例填報。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志愿,一個職位報滿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報該職位。填報志愿后現場簽字確認,不得更改。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現場抽簽確定填報順序。
5、有關要求:
(1)考生須提前30分鐘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到達指定地點,在指定區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報志愿開始后(以第1位考生開始填報志愿的時間為準),未按時到場的,排在最后填報志愿;填報志愿結束后,仍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每名考生填報志愿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志愿一經填報,不得更改。
(4)填報志愿情況現場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項
1、因特殊情況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或填報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被委托人及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委托書(須注明考生身份證號,并由考生簽字、摁手印)原件,到現場代為辦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須于4月12日下午5點前,編輯短信“姓名+筆試準考證號+參加或不參加”發送至13256617775進行確認。
聯系電話:0635—8263438
傳 真:0635—8263438
原標題:山東省2017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資格復審和填報志愿的通知(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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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山東省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資格復審和填報志愿委托書.doc
中共聊城市委組織部
2017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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