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頭市濠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31人】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和《關于2017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1名。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131個崗位,其中綜合類(含街道)35個,教育類30個,衛生類66個。詳見《汕頭市濠江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個別崗位因特殊需要,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1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詳見招聘崗位信息);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證、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年齡要求,詳見《汕頭市濠江區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2017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7月16日及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及執業資格證等。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紀律處分正在處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 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薪酬及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浙江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招聘編外用工1人公告
- 2025北京海淀區事業單位招聘151人公告
- 2025四川內江市隆昌市婦女聯合會見習崗位1人公告
- 2025浙江寧波江北區氣象局招聘編外人員1人公告
- 2024下半年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第二批)
- 2025江蘇南京市雨花臺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一)
- 2025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屬事業單位招聘36人公告
- 2024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衛健領域招聘23名專業技術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5浙江嘉興市嘉善縣事業單位招聘87人公告
- 2024浙江衢州市常山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編外人員遞補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