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事業單位: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招102人】
為適應事業單位發展需要,充實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備良好的品行;
2、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6日期間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按《崗位表》要求執行(計算方法同上)。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專業條件按《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目錄》中“專業類別”所列專業相同的,或者《目錄》中沒有包含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但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該專業與《目錄》中“專業類別”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應聘人員限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
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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